亞商博洋國際有限公司-國際貿易

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6月24日 (西元2015-06-24)

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4年07月24日 (西元2015-07-24)

停業日期(起)民國104年10月29日 (西元2015-10-29)

停業日期(迄)民國105年10月28日 (西元2016-10-28)

統一編號:54850561

公司狀況:解散 (105年11月17日 新北府經司字 第1055325236號)

資本總額(元):60,000

代表人姓名

公司所在地: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24巷37弄6號9樓

登記機關:新北市政府

停業核准(備)機關:財政部北區國稅局

郵遞區號快搜: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24巷37弄6號9樓 郵遞區號3+3查詢

附近國際貿易公司

營運登記業務

菸酒零售: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。
統計分析菸酒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、保久乳製造、咖啡栽培、桶板鋸製、檳榔栽培、生啤酒製造、米果製造、糕餅批發、糖漿製造、罐頭食品零售、肉牛飼育、自行車輪胎製造、茶樹栽培、菸草栽培、蛋雞飼育、調味乳製造、豆芽栽培、酒精汽油製造、飲料製造機製造、魚藤栽培、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菸酒批發: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。
統計分析菸酒批發產業已在經營菸草栽培、酒精汽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汽、機車零件配備零售:從事汽、機車零件、配備、用品零售之行業。
統計分析汽、機車零件配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、機能性飲料製造、汽車椅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汽、機車零件配備批發:從事汽、機車零件、配備、用品批發之行業。
統計分析汽、機車零件配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機能性飲料製造、汽車椅套縫製、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:從事F214010 至 F214080細類以外,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。
統計分析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、印刷排版、古錢批發、喪葬用品批發、基因工程藥品製造、宗教用品批發、手帕縫製、皮材收集、礦泉水製造、紀念品批發、紙菸製造、藝術品批發、陶瓷釉玻璃製造、非碳複寫原紙製造、黏土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:從事F114010 至 F114080細類以外,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。
統計分析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、印刷排版、古錢批發、喪葬用品批發、基因工程藥品製造、宗教用品批發、手帕縫製、皮材收集、礦泉水製造、紀念品批發、紙菸製造、藝術品批發、陶瓷釉玻璃製造、非碳複寫原紙製造、黏土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交通標誌器材零售: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零售之行業。
統計分析交通標誌器材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、太陽能晶棒製造、實驗動物飼育、打光蠟製造、洗衣機套縫製、消防水帶織製、火龍果栽培、相框材鋸製、美術燈製造、自行車輪胎製造、舞台音響設備批發、船帆縫製、蓄電池極板製造、輪胎簾布製造、遊艇製造、醫用石膏製造、量測儀器製造、電桿木鋸製、飛簷瓦製造、飲料製造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交通標誌器材批發: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批發之行業。
統計分析交通標誌器材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、太陽能晶棒製造、實驗動物飼育、打光蠟製造、洗衣機套縫製、消防水帶織製、火龍果栽培、相框材鋸製、美術燈製造、自行車輪胎製造、舞台音響設備批發、船帆縫製、蓄電池極板製造、輪胎簾布製造、遊艇製造、醫用石膏製造、量測儀器製造、電桿木鋸製、飛簷瓦製造、飲料製造機製造、傳真機製造、半導體測試封裝、印刷排版、微生物除草劑製造、真空管製造、積體電路(IC)製造、空膠囊製造、通心粉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無店面零售: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、電視、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。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、型錄等商品資訊,經由郵件、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,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。 經由電視、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。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。
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、郵票印製、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國際貿易: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。但屬石油輸出、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,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。

菸類輸入: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,從事菸類輸入之行業。
統計分析菸類輸入產業已在經營菸草栽培、酒精汽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酒類輸入: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,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。所稱酒類,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.5%之飲料、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。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,不以酒類管理。
統計分析酒類輸入產業已在經營菸草栽培、酒精汽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,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。

除許可務外,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:除許可業務外,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。